5.1 本公司所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將予以保密, 然而本公司可在有需要披露此等資料以達到收集此等資料之目的, 或直接與其有關之目的時, 向下述人士轉移/披露資料:
(a) 任何代表本公司或與本公司聯營的個人或公司,以達到提供此等資料之目的,或直接與其有關之目的;
(b) 有責任為本公司對上述資料保密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, 而該人士或公司有法定的權利取用該資料;
(c) 本公司的經銷商、代理、承辦商、供應商及其他電訊、資訊服務商;本公司的專業顧問, 包括會計師、審計師及律師;
(d) 由法律規定或授權的政府和監管機關、執法機構和其他組織;
(e) 任何所需的金融機構、收費或信用卡發行公司、信貸提供者;以便設立及支援任何所需求服務的款項支付;
(f) 個人資料也可根據任何法定或合約責任或法院規定向任何人披露, 但他們須證明其取用資料的權利/權能。